在网上恶意诋毁辱骂诽谤他人犯法吗

2024-11-08 13: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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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

回答2:

当然构成诽谤啦。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从而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

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以诽谤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已经构成了对乙名誉权的侵犯。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他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另外,如果由于甲的诽谤行为导致乙全家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乙家人自杀等后果的,这就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甲的行为就构成了诽谤罪,应当接受诽谤罪的处罚以及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回答3:

恶意诽谤,诋毁他人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4:

当然犯法,这就是诽谤罪,和平时的诽谤罪是一样的,只是要有他网上发帖的记录,帖子的浏览记录越多,对他的量刑越重,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回答5:

恶意诽谤,诋毁他人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