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一次性补交手续(医疗)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
1.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
2.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浙江省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浙江省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公务员退休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登记表》、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4.办结后,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通知单》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
退休人员领取《一次性补缴单》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情况:退休人员办理了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补缴手续(即领取了《退休一次补缴单》)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的,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自补缴到账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其中中断3个月内重新办理续保及补缴手续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可以补的,不补的话退休后继续交到缴费期限满为止
一般可以延迟,或者一次性补缴,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延退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