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11部门有关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文件规定,定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服务期为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期为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期为9年。截至2017年3月21日,服务期满的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人员,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同意,可以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