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置业,经营机构或个人置业、投资、换房、租赁物业,你可将买卖(或租赁)楼宇及置业的设想、资源位 置,座号等要求委托给中介公司,则该公司将以最快时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协助办理房地产评估、过户、银行按揭、物业管理、产权归属证明、凭证等各种服务。这样可省事省时,得到的是最优的选择,达到满意的要求。
2.选购物美价廉的楼宇,房地产中介公司既代理三级市场楼宇等物业,又有大部分二级市场待销的房地产,及一些开发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优惠认购之物业。由于房屋中介
以上原因,中介公司则拥有大量品种多及不同等层次价格的房屋物业的库存,可供客户优选余地大。因此,在中介公司有优选楼宇、价格优惠等较多的便利,会得到物有所值的回报,不易草率决策行事,上当受骗。
3.房地产开发商的得力帮手,为减低经营成本,开通销售渠道,房地产开发商正逐步摒弃自设售楼经营部自产自销的传统观点和做法,从而全面委托中介公司策划、代理、宣传、销售、管理等业务,这已是中国地产开发的一个全新概念。实践证明,这种新思想和做法是好的,香港、新加坡、日本等房地产开发经营发达的地区和国家,早已全部依靠中介公司来提供这项服务。因为中介公司有营销的经验,市场脉搏清晰,信息来源快捷而量大。房地产的开发由中介公司策划营销,一般来说,无论在外观布局、使用面积、或者价格定位等方面,客房都较容易接受,加上中介公司的每个经纪人本身自有的素质的客源,汇总起来也是一个庞大的营销渠道市场资源。因此,能很好地利用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作用,这对房地产商的开发成功是一个最佳选择。
深圳律师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二手房交易中介作用的内容。
手楼市场中,离奇古怪的事情特别多,买家和业主一方面非常依赖中介提供的信息资料,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想绕开中介,以免交那份冤枉钱(佣金),由此产生了许多纠纷。下面,通过对一个真实案例的分析处理使大家对二手房交易有更深入的了解。
案例简介 :
A先生通过中介选定了一套房,就在去中介公司办理下定手续时的一刹那突发奇想,认为如果和业主私下交易便可省下一笔佣金,于是赶忙联系到了业主,业主对此也无异议,他就下了两万元定金,交换到一张手写的收据,并约定了去国土局办理过户的日期。没想到了那一天,A先生没有筹到全部的房款,就又去跟业主交涉办理银行按揭,业主不肯,并以毁约为由,将其定金全部没收。
案例分析:
假若A先生当时没有绕开中介,可以肯定的说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中介公司不但能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一切过户、按揭事宜,还可控制风险,尽可能地维护两方面的利益。
此事通过中介机构,至少可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1)办理银行按揭。没有中介的参与,买卖双方实际上是很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即买方不可能愿意以原业主的名字办理房屋抵押,以至买到的房子还在原业主名下;卖方也不会愿意先将房产过户,以至房款没收到,房屋已经转让了。但若有中介参与,则所有事情迎刃而解。由于中介公司与银行签有协议,可以按照以下程序:买方先交部分首期款(一般是全款的三分之一以上)后,中介公司拿委托书到银行申请按揭,银行承诺可按揭后再到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以新的房产证抵押贷款(贷款额为房价的剩余部分),所贷钱款交原业主。这样,风险得到控制,双方利益均可保障。
(2)中介公司垫支。如A先生确实困难,而业主又急于收到房款,中介公司会考虑在收取一定手续费和办理全权委托的前提下,替A先生垫钱支付,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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