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架我劝架现在事情严重了我要不要付什么责任?

2025-01-20 19:22: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劝架,防止或制止事态或损害扩大化,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而且是值得褒奖和提倡的社会良好公序。
  但是如果在劝架中参杂了拉偏架、加害、助害等情节或因素而加重了对方的受害或侵害,特别是在对方予以指控或证据存在时,则要承担法律后果,轻者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责任,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2:

劝架的第三者是事件的证人,有作证的义务,警察带到派出所是为了调查案件的案情,只要把案件发生的经过讲清楚就行了,是不会被处罚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3:

你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首先,你没有参与殴斗,当事情发生时,你也立即上前劝解,但是无效。你也尽了所能。法律没有规定见义一定勇为。更何况你也做了,只是他们不理智。不要紧张。顶多找你了解情况,说明白了没问题的。

回答4:

其实有没有责任在法庭上还是讲证据的,如果你可以证明你刚刚说的那些,不管是人证还是物证,就能完全的你没有责任。按照你的说法,不管发生什么情况这件事儿都不会把你牵扯到里面,所以你可以放心的,就算对方把你列入共同被告里面,你应该也可以很轻松的找到证明你没有参与打架。

回答5:

按你叙述的过程.直接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朋友的朋友就冲着我说:"在拦我连你一起打'.”这句话是很关键,能证实这句话我可以肯定你没有责任.别回避调查,回避还可能给你带来麻烦,实事求是把事情经过说清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