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比如说,对于那些经公安机关合法传唤后不到案的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采用拘传(但也可以不经传唤就拘传的);对于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逮捕等。
一般是要采取强制措施,但不是必须。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一般最轻也会取保候审,当然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会变更,或者直接解除,解除也就意味着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了。
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后,就要依法展开调查,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犯罪事实,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发现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事实,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