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的官员配置来看,一个县最多会有12位官员,少的只有4位,越是靠近政权核心,人口越多的县,官员的数量就会越多,而且古代的县并没有那么多的居住人口,大多数都是几万人而已。
在不同的朝代官员的配置整体上相差并不会特别大,明朝时期还有一些官员是专门用来教育百姓的,而且中国古代的线并没有现在那么大,如今很多县的人口能够高达几十万,人口稠密的地方甚至能够超过100万,但其实古代的人口数量并没有这么多,总人数能够超过10万,就算是一个非常大的县了,而那些下等县和中等县就只有几万人口,在明清时期几万人口的县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古代的管辖区要比现代小一些,河南的兰考县就是以前的兰丰县和考城县合并而来。
所以古时候管辖区比较小,而且人口有限,在当时几名官员就可以管理一个县了。而且古代的县城面积也没有那么大,和我们如今的乡镇差不多,一般只有三种人居住在县城里,一种就是在县衙工作的小吏和衙役为了方便,所以必须居住在城里,第2种就是在县城做生意的商人,这些商人必须循规蹈矩,不然的话有他们好果子吃,而最后一种就是乡镇比较有钱的乡绅们,他们害怕受到土匪的侵扰,所以就会住在县城,古代社会一直都是这样的居住模式,所以占地面积向来并不是那么大。
不过古代的县衙算起来也就十几个人左右,他们无法确切的管理到每一个村子,所以县衙在治理问题上都需要依靠各地的乡绅。最常见的就是村里那种德高望众的人物,只要村民之间出现了纠纷,不是大案子,就一般不用去到县衙,而是去找乡绅理论,在征收钱粮的问题上更加需要通过相生来进行整理,以前只县上任的时候都会先提前打听一下自己,管辖区内是否有比较厉害的高官家庭,有的话就需要主动拜访,这样才能方便后续管理。
一个县城有不超过10位官员,分别是:知县、县丞、主薄、巡检、教谕等等,以前的县只有现在的一半大,县衙在很多问题是上都是靠当地乡绅办事的。
古代一个县有一个管理者就是县令也就是现在的县长,平常工作都在县衙,县衙有师爷,捕快,衙役,总的算下来有200人,他们会让捕快管理各个区域,然后再汇总到县令处。相当于分级管理制度。
古代一个县城有品级的官员加起来不到10人,分为知县掌管行政事务,包括断案、征税等; 教谕主管文庙祭祀,县令副手;主簿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等,还有庄头、巡检等等,一起合作管理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