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从1992年10月开始的。
二、而视同缴费年限是指: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三、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作用: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对于公民的一种普惠制的社会福利,他能够给予公民最基本的退休生活和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障。
1、缴费基数:下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680),上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2603);
2、缴费比例:公司承担20% 个人承担8% (8% 进入个人帐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①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②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养老金的由哪几部分组成:
①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5、影响养老金的主要因素:退休时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工龄、各年实际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存储额、缴费年限。
社会养老保险,国家从1986年就开始实施了,当时仅仅是在国企内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实行全部实行养老保险交费制度,由于各地进展不一,大部分省市都是在1992年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