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不得执行其他人财产(如父母、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不可以的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仅限于其个人财产。
如果欠款与其家庭有关,可以执行其妻子的财产。
其他的家庭成员的财产,则不得执行。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与家人无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执行配偶财产
准确说是对其共同财产提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