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的处分权,即使将自己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全部给予某一个子女,法律也予以保护。即使将财产遗赠给他人,也是同理。当然,法律也规定必须给不能独立生活和照顾自己的子女保留必要的份额。
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理权,任何人无权干涉,没有过户之前仍然是老人的财产;大儿子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您好,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的处分权,即使将自己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全部给予某一个子女,法律也予以保护。即使将财产遗赠给他人,也是同理。当然,法律也规定必须给不能独立生活和照顾自己的子女保留必要的份额。
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理权,任何人无权干涉,没有过户之前仍然是老人的财产;大儿子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
1、房屋属于父母所有,父母有权决定房屋的归属,即给哪个儿子所有
2、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以各种理由排除。
3、因为房屋已经办理了赠与公证,受赠人可以要求老人过户(条件成熟时)。此时,老人不可以任意撤销该赠与。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况,才可以撤销:受赠人存在(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个人意见,供参考,欢迎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