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海关规定,加拿大对携带现金入境并无上限,也无须缴费,只是超过一定额度需要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每人出境携带人民币现金不能超过2万元,或外币现金不能超过等值5000美元,超出者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并向海关申报。对不如实向海关申报的旅客,海关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如确认为走私行为,海关将没收其携带的全部货币;如确认为违规行为,海关将对旅客处以携带货币5%至20%数额的罚款。
文章来源于:纳美旅游
当前国内限制资金出境,央行规定了:每个成年人每年购换汇的额度不得超过50,000美金。因此一个人能带去加拿大的现金就比较有限了,带着现金入境或者出境加拿大,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关键的加拿大官方表格文件——加拿大出入境申报卡。
加拿大出入境申报卡(或者称之为 E311申报表,E311 - Declaration Card),表格上明确规定了入境时个人携带物品现金和有价物的规格和价值额度,超过10,000加元以上的需要及时申报,否则将面临拒绝入境或者罚款。
允许随身带10000以下的加币现金不用报关。超了要报关,不然查到没收。1万加币已经很多了,用三四个月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