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区的历史沿革

2024-11-09 0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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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伊始,邕宁专区计辖凭祥市和邕宁、宾阳、横县、武鸣、上林、马山、崇左、隆安、龙津、大新、天等、扶绥、上思、宁明等县及都安瑶族自治县。1958年11月14日,邕宁专区更名南宁专区。次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备案,撤销宾阳、上林两县,合并设立宾林县;撤销武鸣、隆安两县,合并设立武隆县;撤销崇左、扶绥两县,合并设立左江县;撤销龙津、宁明两县和凭祥市,合并设立立睦南县;撤销大新、天等两县,合并设立新英县。故此,南宁专区由原辖17个市县改辖11个市县。1959年2月6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报告备案, 南宁市改由南宁专区代管。同年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备案,撤销武隆县,恢复武鸣、隆安两县;撤销宾林县,复置宾阳、上林两县;撤销左江县,复置崇左、扶绥两县;撤销睦南县,复置龙津、宁明两县;撤销新英县,复置大新、 天等两县。1960年1月7日,南宁专区又撤销扶绥县,其行政区域并入崇左县。次年5月27日,南宁专区复置辖凭祥市(县级)。同时,龙津县更名龙州县。同年12月23日,南宁专区代管的南宁市复改由自治区直辖。1962年3月27日,南宁专区复置辖扶绥县。1965年5月18日,南宁专区析出都安瑶族自治县,划归河池专区管辖。次月26日,南宁专区又析出上思县,划归钦州专区管辖。1971年,南宁专区改为南宁地区。1983年10月8日,南宁地区析出邕宁、武鸣两县,划归南宁市管辖。由此至今,南宁地区计辖凭祥市和横县、马山、宾阳、上林、隆安、崇左县、扶绥、龙州、宁明、大新、天等等12个市县。南宁地区位于广西南部,地处北纬21°35′—24°02′东经106°33′—109°37′。 北部及东北部接河池、百色、柳州等3个地区, 东邻玉林地区,南界钦州市和防城港市,西邻越南高平、谅山、广宁等3个省。管辖凭祥市及横县等11个县。市、县下设80个镇、92个乡。面积2.9万多平方公里,人口506万多人。壮族占65.6%,汉族占32.9%,尚有瑶、苗、回等民族。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辖原南宁地区南部凭祥市和崇左、扶绥、大新、宁明、龙州等县。原南宁地区北部横县、马山、宾阳、隆安、上林四县划归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