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应该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视具体情况提起反诉,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一【“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可以认定为离婚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法定的离婚条件,其中之一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认定离婚条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婚姻生活中包括了方方面面。只要其中一方因某一种情况对另一方丧失感情,没有了挽回的余地,都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二【过错方提出离婚,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按照上述规定,即使起诉离婚的一方存在过错,只要符合离婚条件,也要判决离婚。
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对之提出赔偿要求。但是否具体构成赔偿条件,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证据,法院确认符合赔偿条件的,会给予支持。
你要有你老公外遇的证据,这个证据很重要的,到时候真的离婚要法院判的话,财厂你会多得的,毕竟导致离婚是你老公的过失的.
女方要求离婚的,会判决双方离婚
男方要求离婚的,女方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