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毕业生,学校要求我们实习期签了就业协议

2024-10-31 07:22:5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已经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处于实习期,如果没有毕业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辞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后,由学校重新发放三方协议。如果已经派遣过,也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但是,再不能按照毕业生的待遇签订三方协议和派遣。
试用期的含义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无效。

回答2:

1可以
2档案地址是自己写的,不是直接发到公司,大多数公司没资格收档案。
3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