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签的劳务协议,有法律上的纠纷,公司直接解聘,员工应该怎么向公司要赔偿?

2024-11-08 11:49: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种情况下,建议直接选择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赔偿。

回答2:

首先请确认是劳务协议还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协议的话,有纠纷去法院起诉,是劳动合同的话去仲裁委进行仲裁。

回答3:

公司解聘员工理应赔偿,如有纠纷,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