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亳州市涡阳县事业单位(含教师岗)公开招聘开始,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12-04 05: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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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中公教育网联合安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涡阳县县乡公路路政管理稽查队等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依据涡阳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8名(其中,涡阳县县乡公路路政管理稽查队3名,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1名,涡阳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名,涡阳县新型农村医疗管理中心2名,涡阳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4名,涡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3名,涡阳县人民医院122名,涡阳县中医院52名,涡阳县妇幼保健所5名,涡阳县特殊教育学校5名,涡阳县幼儿园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14年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18-35周岁”为“1979年5月19日至199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涡阳县政府网(http://www.gy.gov.cn)、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yrsj.gov.cn)等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00至2014年5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2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5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7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每人每科45元)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9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6月18日至6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涡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考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内容:

①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②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③幼儿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④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详见《涡阳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20分。管理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与专业科目5:5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与专业科目4:6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6月23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成绩于2014年7月4日前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皖人发〔2002〕77号文件处理,停考三年。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公示及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20577(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368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3、报名电话:0558-7220577(县人社局),7223817(县教育局),7567125(县卫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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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关注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你问国培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