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属于可以谅解的自诉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拒绝谅解,加害人必须接受刑事处罚。
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刑法》[1]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2]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造成轻伤,构成刑事责任的
初犯,比如认罪态度好,比如被害人有过错,等等,都是量刑时候参考的情节。
2. 六个月到一年,民事赔偿后可以从轻,但是没谅解缓不了
3.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缓刑适用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是否缓刑,与对方谅解确实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唯一依据。
二、积极赔偿,对方谅解,法院完全可以判缓刑。
1、对方谅解,法院、检察院判处缓刑时,基本没有压力,很轻松;
2、对方如果非要判实刑,法院检察院都有压力。但如果案情本身就不恶劣,表示愿意将依法应当赔偿的款项,主动提交法院留存,同样也是一种愿意积极赔偿的态度。检方要求你跟对方沟通,这只是为判缓创造更好的条件。你方也可以提出一个数字,同时请求检方与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从中调解,向对方施加压力,要求赔偿要合理合情,不要狮子开大口。
不要急,慢慢来,法院环节还能调解的。并不是不要赔偿的就必须判缓,法律没有这个规定。
建议:狮子大开口或者已经拘留的,除了赔法院判的钱,多的一毛不赔。当然,家里有钱的还是尽可能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