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路权原则是怎样

2024-11-08 2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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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认为你现在就是从你主观意识上出发就已经认定了A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了。既然你说认定书现在还没下,那么说明事故还属于受理并在进行调查的阶段。在这里我从下面两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首先,如果是要认定为逃逸,必须的一个条件就是B车驾驶员有逃避法律责任主观意志。应该包括逃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其次,说A车转弯未让直行我认为是正确的,A车确实存在这种违法行为,我国对事故责任认定关键的一点就是对路权的认定。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有规定的。并不是说转弯车辆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至少说明有违法行为存在。所以针对以上情况,如果交警部门未认定B车驾驶属于逃逸那么就需要对驾驶员离开现场有合理的解释,比如需要证明驾驶员不涉嫌顶包,不涉嫌饮酒,不涉嫌无证等行为。《道安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不管B车驾驶员怎样去解释,只要抓住其是否报警,什么时候报警,为什么离开现场。如果认定B车驾驶员逃逸A车驾驶员一样要承担责任,因为《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至于你说的超速行为是否存在还需要对车辆进行车速鉴定才能得出,在这里无法给你计算,因为还要对道路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因为干燥、潮湿轮胎附着系数不一样,还有路面磨损情况也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