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结婚户口迁出能再迁回吗?

2024-11-08 17:04: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回答2:

  可以迁回。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回答3: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只有在离婚时才能办理迁回。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