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称,取消信息系统集成认定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并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获利,企业水平、能力及信誉将主要由市场评判。据工信部此前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2013年修定版)》,细则中最高级别的一级资质评审条件包括公司财务状况、业绩要求、技术要求等多项审核标准,条款众多且要求颇高。2013年3季度末发放的首批特一级资质更是仅有4家行业巨头取得认证。
扶植优势电子信息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2015年之前有望出现5-8家千亿营收的公司,东方证券此前认为特一级资质是此文件在计算机服务领域的具体体现。虽然行政审批取消,但计算机系统集成领域龙头企业持续增收仍是大概率事件。
(其实我也不不是很懂,来自网上)
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说,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的资质评定以及取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四项(含子项)行政审批项目。资质认定工作方式进行转变,充分发挥第三方行业组织的作用。
1、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取消,不再受理项目审核。
2、资质并非直接取消,以后资质的企业依然可以使用资质参与项目招标活动。
3、未来受理资质审核业务由第三方行业组织负责(如:安防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工信部自2014年2月15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四项资质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软〔2014〕79号),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资质认定工作对维护信息系统集成和监理市场秩序,保障信息系统项目质量,推动系统集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仍然有效的
国务院在2014年1月28日,已经发布规定,取消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批。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各应用领域计算机系统工程质量,信息产业部从1999年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关于资质评定条件,宜参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为准。
其实很多资质国务院已经不再对其进行认定和审批了,而是下放给下一个或者低一级的部门认定审批,国务院现在就只是监管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