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024-11-09 0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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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北京地区各类企业(含央企),新招用技能类岗位职工,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以技能提升为主的岗位适应性培训且不低于40课时的,可申请享受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

回答2:

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

经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每位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补贴标准应为2000元。

扩展资料

补贴条件:

一、学员未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

1、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

2、证书核发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二、学员已享受政府补贴培训。

1、持有更高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

2、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三、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参加职业培训;

实现技能晋升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培训补贴

回答3:

相关补贴和津贴申请办法如下:

(一)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二)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

(三)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四)个人申请培训津贴企业职工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个人培训津贴申请表》。

(五)个人申请生活费补贴院校学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开班和补贴如何申请

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使用社会保障卡到培训机构报名登记。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前,应向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其中,市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所属职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直接向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申报。补贴申报与开班申报程序相同。

培训机构开班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应出具职工花名册;

(二)学生参加培训的,应出具学生证;

(三)个人晋升职业等级的,应出具相应证明。

要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可享受培训补贴人群,可享受培训补贴人员分4大类:企业中青年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及农村适龄劳动力。

企业技能岗位的中、青年职工——根据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需要,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重点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

职业院校学生——围绕社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强化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突出中、高级职业能力培养。

失业人员——符合就业条件未就业的新生劳动力,重点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促进尽快就业;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重点开展适应职业转换需要的新技术、新技能培训。

农村适龄劳动力——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重点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就地就业和向非农产业、城镇有序转移。

回答4: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回答5:

主要分为五种培训类型,2010年以前是四种类型,2010年7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出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机制通知后,就又增加了。我在这里分别向大家做个介绍。
  个人自主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经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可凭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鉴定A、B、C三类标准确认,A类标准500元,B类标准400元,C类标准300元。实际培训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培训金额作为培训补贴标准。对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给予100%补贴,没有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给予60%补贴。这个类型的培训,由于多种原因,开展得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培训补贴金额不高,参训的个人要自已负责向我们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每人250元。
  政府部门组织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进行各种形式职业技能培训的(如实行培训券的形式),培训项目经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将资金拨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预备制培训:本市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参加技工学校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免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由技工学校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每人每次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培训时间未满一个学期即就业的,按实际就读时间,按比例给予补助。这项工作目前已由教育部门负责。
  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政策: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的核心是探索培训补贴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挂钩,以此鼓励企业对各类员工开展初级技能、专项技能及在岗技能提升等各项培训。企业通过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每人16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