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银行存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2、借:本年利润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12月份应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注意:如果当月未销售或销售开票金额小于上月错误发票的,建议先不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纳税申请表里是不得出现负数销售额及税额的。
扩展资料: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1丶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 “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2、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3、销货方开出发票,且已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交于购货方,但在次月初抄税时误点作废。应及时电话通知购货方。购货方如还没有认证,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凭证,然后开具蓝字发票;购货方如果已经认证,当月也不抵扣,等稽核系统协查处理时就不用进项转出和处罚了。
如果还没收取购买方款
做账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14563.11)
应交税费14563.11
如果是红字的话,倒过来记就行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贷应收账款
应该是这样
希望帮到你
嗯,冲红的发票只能做退款处理,不能做作废,所以说你把冲红的发票做一笔退款退货
11月正常入账、确认收入。
12月份冲红发票,一种是做反分录,一种做负数分录,如
借: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贷:应收账款 117
或者,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