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情况需要请您帮助解答。我有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他开了一家小规模的工厂,但是由于他给他弟弟担保贷款,他弟弟未能及时偿还,法院要我朋友去法院应诉。为了不让此事对他的公司有影响,他信用社的朋友建议他把持有的5%的股份(其余股份为其妻子所有)名义上转让给别人,他比较相信我,想让我帮她“接收”这5%的股份,各种法律程序都按照正常程序走,我不用出钱,只是帮他暂时过到我名下,请问律师这个事情我能帮他吗,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或其他贷款人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代替借钱人把钱还清。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其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债权人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