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确实要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就可以办理离婚;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单方面要求离婚要经过诉讼达成离婚,如果女方很想离婚的话,打架基本是女方受害的情况下,可以以家庭暴力的理由向法院起诉,看法院的判断吧。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完全可以啊!维护女性权利。
离婚还需要条件?第一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