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的7月1日开始,陕西省将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工资最低580元,小时工资最低5.8元。调整方案决定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 一类工资区每月从600元提高到760元; 二类工资区每月从560元提高到680元; 三类工资区每月从520元提高到630元; 四类工资区每月从480元提高到580元。同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按区域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