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把我电动车拿去修,已经修好,对方付钱,对方死拖时间,我急拿回车

2025-01-21 14:14: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回答2:

那你去把修车费付了,修车场不会难为你的啊。

回答3:

您好!您现在最好是去躺交通局,把案子结了,帮让交通局的人陪你和对方一起去拿车!

回答4:

必要时可以申请采取强制措施

回答5:

当然可以了,因为对方是全责!去事故科找交警帮助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