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孩子妈妈,是少数民族,孩子户口跟着爸爸,但是姓跟着妈妈姓,这样也算少数民族吗?

民族那一栏可选择,我选择了少数民族!
2025-01-21 11:57: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父母不同民族,其子女可随父亲或随母亲一个民族。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我国公民正确表达民族成份的权利,做好民族成份的填报工作,现对公民确定民族成份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未确认的族称作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二、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三、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四、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五、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六、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回答2:

不确切,你的这种担心不存在的,在你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可以选择姓氏随你,而民族成分随他的父亲,这是可以选择的没有硬性规定说姓氏哪一方民族成分就随哪一方的说法。现在很多男汉女少的异族通婚为了谋取民族优待成分的因素,姓氏随男方,民族成分随女方的多了去了。

回答3:

这个看你怎么理解了。如果你带到你家里面去那他就是少数民族,如果她生活在我们这边,那就不属于少数民族。也可以说它是也可以说他不是。

回答4:

应该不算,户口主要看户主,如果户主不是孩子怎么可能是少数民族呢?可以去查一下

回答5:

如果你真是少数民族,而又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孩子可以报少数民族,也可报汉族。这种事情,夫妻应当商量好再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