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名后,公章业应该进行变更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实收资本;
(六)公司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营业期限;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直接去工商局更改公司名后,要重新雕刻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经济合同专用章等,原来的印章自然失效并要交回工商局。
要统一一起改的,到相关部门办手续
要取消的,不然就不配套了
公司名称更改公章也要跟着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