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没有产权的农村房子属于父母所有,其子女一般无权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四章 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