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付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吗?

2025-01-20 1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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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该条列举的损失类型并不包括车辆因受损的贬值,因此应依法不予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4日在《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认为: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

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所以无法确定贬值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可否赔偿

回答2:

既然车辆损失是事故损失的一部分,当然在索赔范围之内。赔付比例就是事故责任所表达的比例。对方全责,那就是全赔。但是根据你所说的费用额度,应当先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未经定损自己维修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回答3:

合理的损失全责方都需要赔偿。

回答4:

也可以代位追偿

回答5:

我是无责方,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已经给我修完车了,我可以追究全责方赔付我车折损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