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阐述立法的基本原则后,从管理体系设置、民事责任、公众参与制度和私人所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以及配套的资金保障制度、程序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就文物古迹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2、在保护文化古迹过程中,要坚决摒弃这种落后观念,形成保护文化古迹要用心去疼的新理念。树立文化古迹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历史创造,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实为无价之宝。文化古迹是每个人的财富,每个人都应成为保护文化古迹的使者。
3、在明确文物古迹保护的主体、对象、任务、目的及意义等内容的基础上,以环境价值观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为内容论述了文物古迹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然后,考察国际与国外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并从立法模式、管理机构、保护主体等方面进行比较、总结。
扩展资料:
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文物古迹都是国家保护物件。大多文物价值连城,有个别国家一级文物、那都是无价之宝。爱护、保护国家文物,人人有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物古迹
1、在明确文物古迹保护的主体、对象、任务、目的及意义等内容的基础上,以环境价值观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为内容论述了文物古迹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然后,考察国际与国外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并从立法模式、管理机构、保护主体等方面进行比较、总结。
2、就我国文物古迹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理性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管理机构设置的规定缺乏系统性、资金保障的规定缺乏操作性、民事责任的规定不明、公众参与制度规定不足等方面的缺陷。
3、在阐述立法的基本原则后,从管理体系设置、民事责任、公众参与制度和私人所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以及配套的资金保障制度、程序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就文物古迹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物古迹
古老的华夏文明孕育出多姿多彩的历史文化。中国任何一处的文化古迹,都是炎黄子孙们的共同财富。保护文化古迹,已成为众多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也需要全社会为之珍惜与爱护。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浪潮席卷神州,各地的文化古迹频频告危,许多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蒙受了相当严重的破坏;同时,还有许多文化古迹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人们在享受着现代文明之余,忽然发现与历史的传承、文明的衔接、人文的传统渐行渐远,环境变得那么陌生,若有所失。 世界文化遗产:长城 那么,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文化古迹,构建和谐社会呢?笔者认为,首先,要转变保护文化古迹观念,树立全新理念。在一些人的眼中,这些历史的陈迹早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岂不是“让死人压活人”吗?更有一些地方官员片面强调经济利益,将推倒多少旧建筑,建立多少新建筑作为自己的政绩。在保护文化古迹过程中,要坚决摒弃这种落后观念,形成保护文化古迹要用心去疼的新理念。树立文化古迹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历史创造,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实为无价之宝。文化古迹是每个人的财富,每个人都应成为保护文化古迹的使者。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 其次,完善保护文化古迹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虽然我国有《文物保护法》,但对于文化古迹的保护只提出了较宽泛的要求,应该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的具体法律条文,建立和完善各项保护文化古迹的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呈报文化古迹保护状况年度报告;将保护文化古迹的政绩列入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对破坏文化古迹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对于严重违法破坏文化古迹者,必须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世界文化遗产:黄山 再者,要加大保护文化古迹的宣传力度,形成保护文化古迹的新氛围。文化古迹浓缩了历史文化的精华,它们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文化的象征,记载着先人的智慧、劳动、情感和创造精神,是最具说服力的历史文化见证和化石。各媒体和社会舆论要大力倡导保护文化古迹的作用和意义,提出保护文化古迹与发展经济并不对立,相反它们是和谐的统一体,在社会上形成保护文化古迹的良好氛围。 文化古迹是研究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瑰宝。保护文化古迹并不是经济发展的障碍,而是构成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应树立昔日文明与当代成就融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观念,使古迹保护与经济建设齐头并进,构建和谐社会。
小弟倒是有几个比较损的建议,首先是建立一个中华荣辱榜,对于保护我们文物古迹的人进行表彰,对于那些破坏的人进行曝光.特别是某些人喜欢刻什么某某某到此一游之类的,咱给他彻底曝光,然后就是对于那些被曝光的人,办私企就多加税,上学就减分,去国企就不评职称.似乎有些矫枉过正啦,呵呵.
一、需要大家的爱护;二、需要国家的管理、市民的监督;三、以及媒体的介绍;四、国家的宏观调控;五、这些都是从我们的自身素质开始的,所以要加强大家的素质修养;六、以及管理者的爱护和国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