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后分配股票股利吗?

2024-11-23 12: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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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利润不分配的原则
这个无利润是指得公司亏损.
不是指资本公积无利润.
两个概念.

回答2:

  资本公积金与利润有本质的区别,在会计上通常需要划分资本与收益的界线,,收益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可以分配给股东。从本质上讲,资本公积是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一部分,具有资本属性,与企业的利润无关,所以不能作为净利润的一部份。
  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享有,资本公积在转增资本前,分别转增各个股东的投资金额,资本公积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接受资产捐赠,投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关联方交易差价(上市公司),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前已述及,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
  应该讲,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既没有改变企业的投入资本总额,也没有改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总额,应不会增加企业的价值,那么,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还有何意义呢?它有何经济影响呢?一种解释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的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因为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会用于投资者的分配或者用于弥补亏损,即使是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它也将被优先分配给债权人;另一种解释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量,进而可以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
  为了确保转增的资本公积体现其经济价值,避免虚增资本,对于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捐赠,以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其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考虑到这些资本公积的增加,并非是现金的增加,所以在价值的确定上,往往是公允价值,但在目前我国市场发展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较难取得,尤其是在许多资产尚未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因此,考虑到这些资本公积入账价值的不确定性,出于稳健性原则的考虑,我国对于上述两项资本公积项目,首先将其计入“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在相关资产处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实质转增资本就会增加相应投资者的股份数量。不存在违法。但转增过程中要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