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加,没有限制院校,但需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相关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上海高考要求规定:
1、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参加春季考试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必须合格。若以上7门有不合格者,须参加后续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补考。
3、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体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或校考)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艺体类报考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招考网-上海市普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50号)
你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纳入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相关报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核实其关系,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人员子女报名的考生,须根据市教委提供的相关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时须交验护照和居住证、子女护照和随员证,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或2017年列入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相关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本市户口簿(原则上应有电脑打印的配偶姓名)、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监护人关系材料,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列入2017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5)“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7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其中应届生须由该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的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列入2017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6)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且是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且均须在有效期内。
(7)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
(8)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条件的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6月统一高考和5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9)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的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还可参加5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录取。
(10)考生为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以报名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11)参加本市统一高考中艺体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或校考)的考生,须在2017年11月16日前获得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尚未取得艺体类报考证者,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艺体类报考证。
(12)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以后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在现场信息确认时,书面签署由确认点提供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13)按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单招考生,必须先办理报名手续。
(14)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统一高考、春季考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
不可以的,参加高考是要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考试的。
当然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