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的最低缴费年限是累计缴纳15年,当兵服役期间的兵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目前有13年的兵龄,转到地方后,至少需要申请社保自缴费2年,才能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2、累计缴纳社保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暂停缴费后,不影响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3、社保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兵期间的保险就不用管了,到退休时养老保险事业处会给接上的。把退伍回来的交好就行了
不委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的弟弟“在北京当兵满12年士官”,这一段军龄时间,是不必缴纳社会保险缴费的,而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即“军龄期间”可以看作为“缴费年限”的。
不过,建议楼主到社保中心(到单位所上保险的社保中心,用触摸屏进行查询。输入查询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一下自己的社保档案,看看是否有这12年军龄所对应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记录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解决好。以免遗留后患。
假如档案记载中确实没有这一段军龄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可能就是在公司工作时,建立个人社保档案时,有所遗漏(毕竟是转业时选择自谋职业,从军档案未转移至公司),因抓紧时间提供证明,向社保机构申请更改调整。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