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诈骗罪被拘留三十天和三十七天,有什么区别

2024-11-09 09: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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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什么区别。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最长37日,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吵槐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升陆友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悉碧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2:

没什么区别的,都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长度,最长就是30天。

然后案件交检察院批捕,可以有7天时间。

所以加起来是37天。

到时候如果首态笑不批捕的话,就放闭慧人。批捕的话,就继续羁押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