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安全保证系统(如监视器、监控中心等)、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会所、排水排污系统、供热制冷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这些配套设施是与房屋配套,没有这些设施,住房就不能正常或舒适的使用,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
这些设施的收费依据和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具体可查一下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就知道了。
如,公用水费是按全部住户使用的总水费分摊的,电是按每户用电总量分摊的,但电梯用电是按每户建筑面积分摊的等等。
房屋配套设施费主要是指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用。包括:
1、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
2、安全保证系统、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
3、这些配套设施是与房屋配套,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
4、收费依据和标准在各物业都不相同,具体可咨询一下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
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物业费
暖气费
水电储蓄
排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