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中,你和朋友打架,你朋友将你的头部打伤,你踹了对方一脚,后在公安机关签署了调解书,现在你觉得非常的不公道,依法你是可以反悔的。
你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要求对你签署的调解书进行反悔,反悔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你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后你可以将有关民事赔偿部分起诉到人民法院。
如你证据确凿,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和派出所工作人员通统作弊,要求撤销协议并赔偿你一应医疗费用就行了!
只要是打架都不对。你们双方都动手打对方了,如果处罚,双方都要处罚:比如,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他十天,拘留你七天。你说他装迷糊,但是脑淤血不可能装出来。你可以要求看他的病历。如果真反悔你可以再去找当时给你处理事的人。
公安派出所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议书本身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效力和执行效力。
如果是基于“他公安局有人”而达成不平等协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调解书都签掉了你还能怎么样
这玩意又不是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没地方复议去的
这个调解书也算是协议的一种
签了就签了的,反悔都没办法
以后长个心眼,别乱签东西,这亏还算小的呢
你的问题就是没有及时验伤。验出轻伤来,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现在协议也签了,就算验出轻伤来都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