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
在小白菜11岁的时候,小白菜的母亲与葛品连的母亲订了娃娃亲,要将小白菜许给葛品连为妻。葛品连成年后被继父推荐到豆腐店当伙计。在小白菜长到16岁时,葛品连便将小白菜娶进了门。
此时的杨乃武正好在巷口建造三间新房,建房的监工的伙计由葛品连的继父负责,在得知杨乃武还有多余的新房出租时,就为哥品连和小白菜夫妇租了一间房子,每月租金800文。这样,杨乃武和小白菜就在同一楼房内居住了。
葛品连仍在豆腐店帮伙,由于早上起得很早,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小白菜一人在家,闲来无事,经常去杨乃武家中走走,有时就在杨乃武家与杨乃武同桌吃饭。
这时的杨乃武的第二个妻子大杨詹氏还在,小白菜与杨乃武来往频繁不至被人非议。后来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整座楼房有时就只剩杨乃武和小白菜两人。小白菜仍和以前一样,不避嫌疑,与杨乃武来往甚密。
后来有关杨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情的流言便传开了。小白菜夫妇在杨乃武处住了一年以后,杨乃武提出要求把房租增至每月1000文。小白菜夫妇觉得难以承受,就另行租了太平巷王心培隔壁的房子居住。
大杨詹氏死后三个月,杨乃武和小杨詹氏即詹彩凤结了婚。次年八月,杨乃武参加癸酉科乡试,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
扩展资料:
杨乃武,生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一个浙江省余杭县城内的小康之家,自幼勤奋好学,为人正直。杨乃武结过三次婚,第一个妻子是吴氏,第二个是大杨詹氏,后死于难产,最后娶了小杨詹氏。
小白菜本名毕生姑,乳名阿生,小杨乃武15岁,父亲毕承祥,不过在后来的一些文学作品中也称其为毕秀姑。小白菜八岁时随母再嫁到余杭县城,母亲嫁给喻敬天为妻,喻家与杨乃武是邻居,与葛品连也是邻居。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发生在清同治光绪年间,是晚清四大奇案之首。上个世纪90年代,陶慧敏主演的电视剧版《杨乃武与小白菜》更是让这个故事家喻户晓。影视剧形式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已广为人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杨乃武
1、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有很多版本,但大体故事是这样:
清末,杨乃武是余杭举人,而他的房客葛小大的妻子毕秀姑颇有姿色,人称“小白菜”(喜欢穿白衣绿裤),两人因为互动频繁,被传有暧昧。当时街坊中有“羊(杨)吃白菜”的闲话。
葛小大去世,杨乃武和小白菜被怀疑通奸杀夫,余杭知县刘锡彤挟私报复,杨乃武举人身份被解除(有规定不能对举人动刑),两人被严刑逼供,屈打成招。
杨乃武及家人多番上诉,屡审屡覆,历时三载有余,杨乃武、小白菜最终沉冤昭雪。
2、算是慈禧太后给平反的。先是光绪帝生父醇亲王给这件案子翻案,最后在慈禧太后的插手下,经开棺验尸,澄清了案情,得以翻案。
这件案子的后续:
1、慈禧太后一下子连续发布旨意,惩罚余杭知县刘锡同,远放黑龙江判处流刑,余杭知县刘锡同勘验不认真,导致这起冤案的发生他是罪魁祸首,发配黑龙江。
仵作沈祥以及其他相关人等30多位官员被革职、充军或查办,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一干官员100余位,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震动朝野。
2、杨乃武几乎被折磨成了残废,但家产荡然,生活困难,举人的身份也没有恢复,从北京回家的路费都是胡雪岩资助的。后来,杨乃武依靠亲友帮助,赎回了几亩桑地,以养蚕种桑为生。直到1914年去世,终年74岁。
3、小白菜葛秀姑回到余杭,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庵里没有香火,以养猪、养鸡为生,于1930年去世。她的墓塔建在余杭东门外的文昌阁旁,为了表白自己的清白和坦然,墓址选在河岸路旁。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百度百科
杨乃武,字书勋,又字子钊,浙江省余杭县余杭镇澄清巷人,家世以种桑养蚕为业,性格耿直,为癸酉科乡试举人,人称“杨二先生”。葛毕氏(即毕秀姑,绰号小白菜)为葛家童养媳,长得白皙秀丽;因穿绿衣白裤,人称“小白菜”。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两人过从甚密,于是街坊有“羊吃白菜”的流言。
葛毕氏的丈夫葛品连有流火宿症。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葛品连旧病复发。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连暴毙,验尸认为是砒霜毒杀。同治十二年十月十二,知县刘锡彤将杨乃武三次夹棍。杨乃武三次昏死,拒不画供。刘锡彤将供词“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并将一等人犯解送杭州府。而早年杨乃武曾举发当时是九品官吏的刘锡彤犯法,故有说刘锡彤根本对杨乃武怀恨在心,要屈打成招。
由于杭州知府陈鲁严刑迫供,杨乃武多次昏死,最后供认是他给的毒药。葛毕氏被陈鲁以通奸杀夫之罪判决“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
杨家不服,到杭州喊冤告状。杨乃武胞姐杨淑英(菊贞)曾在夏同善家做过保姆,透过夏同善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林文忠将案卷送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和手里,认为疑点重重。后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濬重新审讯,并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得知爱仁堂并无卖砒霜。可惜杨昌濬为保面子和曾参审官员的乌纱帽,竟依仗左宗棠拥兵边疆之势,复以“通奸谋命”上奏。
清廷委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胡对刑法无知,敷衍上谕,刘锡彤又用重金贿赂了胡瑞澜左右官员,以严刑逼供。葛毕氏受不了烧红铜丝穿乳极刑,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胡瑞澜以为:“案经反复推究,供词佥同,并无滥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断,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监察御史边保泉弹胡瑞澜复审草率。
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淑英陪同詹彩凤第二次进京,由夏同善引荐,求遍浙江籍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夏同善会同王昕亲自上疏,为杨乃武平反。同年十二月十日,《申报》载:“本馆近两日连录余杭詹氏都察院奏请敕刑部复审呈稿一纸。此案干系重大。核其大略:‘该县民葛品连于十月初九被乃武妻葛毕氏加毒毙命,葛品连母疑而告县,呈内唯毕氏是指。知县验勘讯情,拟以举人杨乃武与葛毕氏通奸,与伊夫构嫌,因办毒药使该氏毒死其夫。’”《申报》亦登出,杨淑英上都察院的状纸与都察院所公布的版本有所不同,例如少了“屈打成招”的词语。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宣告终结,杨乃武与葛毕氏获无罪出狱;但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对待,已一身伤残,而且连功名也不能恢复。而胡瑞澜、杨昌濬以下三十多名官员则撤职查办,大都是出身湘军的“两湖派”将领,使得左宗棠的“两湖派”势力受到严重打击。
在此事上,上海的新闻报章《申报》,连续报道此案,矛盾直指朝廷官官相护,欺上瞒下,引来民间舆论、浙江乡绅以及浙江籍官员对杨乃武的同情,由于杨昌濬涉嫌包庇下属,欺压浙江乡绅,故不少浙江籍官员为杨乃武奔走,希望可以为杨乃武翻案。同时亦惊动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䜣,下令重审此案。
杨乃武晚年以植桑养蚕度过馀生,1914年9月患疮疽,不治身死。毕秀姑回到余杭,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
这个愿望到最后由慈禧太后给解决了。
之前倒是见过 k a η 3 p ◾ c η这里还是有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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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常常徘徊在坚持和放弃之间;我们之所以会痛苦
没有过不去的坎,只有过不去的人。慢慢地
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再去挽回
却要把那份本不属于这世界的伤带给世人。
而是埋在心底的最深处,一直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