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家争论的重点并不在于“电商”二字。而是“艺术品行业在电商领域中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从传统的艺术品行业来讲,拍卖行、画廊、策展人、批评家、画家、消费者这六项构成了艺术品消费市场。而艺术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并不仅仅是指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和存世数量,更多的是这个消费市场对它的认同度。
美国的经济学家歌德哈伯就曾指出:“如果你用美元数量测量一个艺术家的生产力,你会发现,最引人注目的艺术家最赚钱。”
为艺术家增加曝光率,仅这一点,就证明了“艺术品电商”存在的必要性。更不必说,传统艺术品消费市场中,市场会有其“选择”,年轻的艺术家很难“跳”出来。而艺术品电商因其独特的平台性质,同一页面中会有大量的风格各异的艺术家作品。这时,艺术家名字及头衔自然被弱化,作品本身的力量就会更加清晰的传递到消费者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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