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视力相对于裸眼视力而言,一般多针对屈光不正的人。裸眼视力是实际视力,而矫正视力就是用眼镜来矫正屈光不正,之后得出的视力。也就是说,矫正视力就是戴眼镜后的视力。
例如一位近视眼患者不戴眼镜视力为0.1,而配上眼镜后视力达到1.5,则前者称为裸眼视力,戴镜后视力则称为矫正视力。有人认为“矫正”的含意是指戴眼镜后视力会得到恢复(矫正),例如上述近视眼通过戴眼镜后视力得到“矫正”,以后不戴眼镜,视力便会从0.1“矫正”到1.5,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
视力检查过程:
1、一般检查视力的距离为5米,视力表的1.0行与受检者的眼睛位于同一高度。
2、两眼分别检查,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查一眼时,须以遮眼板将另一眼完全遮住。但注意勿压迫眼球。
3、检查时,让被检者先看清最大一行标记,如能辨认,则自上而下,由大至小,逐级将较小标记指给被检者看,直至查出能清楚辨认的最小一行标记。如估计患者视力尚佳,则不必由最大一行标记查起,可酌情由较小字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