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领《暂住证》的条件是年满16周岁,申领材料为本人携带其暂住地的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合同、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2张,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如是借住,需房主本人到派出所签署一个借住协议。如外地户籍人员在京有住房,需要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不需缴纳费用,派出所可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此外,有的派出所因要留档,可能需要3张办证人的照片。一些派出所还要求,如果出租房屋的房主未在派出所办理过租房登记,房主本人要携带房产证原件、户口簿等到派出所先办理出租房登记。具体情况还是应先拨打当地派出所电话详细咨询。
一般不需要的,只需要本人的身份证、照片和居住地开的证明就行。
不需要。去居住区派出所办理。一般需要身份证原件、办理暂住申请表、一寸白底照片
办暂住证不需要户口本,要身份证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