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第一句说法错的。5-10级工伤职工个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单位要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然后职工去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个一次性是职工个人的,直接打到职工个人卡上的,不是给单位的,不存在什么单位先垫付就业补助金 然后社保局还报销给单位,胡扯,社保局报销的是受伤医治的部分医疗费好吧。
医疗补助是你拿了伤残就业补助之后,本人要去社保局领的,要你本人现场核实确认。
两个一次性具体金额多少,要问当地社保局,各地标准不一样,有些是说N个月的本人工资(月平均社保缴费基数),有些地方直接规定多少多少万。反正好几万,至少4万。不需要你自己算,你直接问社保局,然后按照社保局报的金额,要求单位支付就业补助就行了,单位不信就要求他们直接打电话给社保局 或者到社保局现场问。单位找借口不给钱,就找个律师
还有,给你捋捋顺序。受伤后,单位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垫付医疗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位负责护理),认定书出来,伤情稳定后(基本痊愈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书出来;带认定书/鉴定书/医院发票啥的,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个人提出辞职,单位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再去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总之就是这个顺序,你说的什么第一笔赔偿,第二笔赔偿,说得好像有很多钱似的,单位蒙你吧
职工构成工伤五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在辞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自辞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过诉讼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
离职时给清。企业先垫付,报销的的社保局打给公司!
工伤十级,6月3号合同到期,现已离职,已办完离职手续,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已协商完毕,企业在协商完毕后,多长时间给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