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外债,另一方要不要承担责任?

夫妻有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外债,另一方要不要承担责任?
2024-12-01 13:16: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夫妻有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外债,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认定该外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外债虽然确实属于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但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经营中,则即使不知情、不追认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认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也有义务偿还。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债务。不知情并不是排除债务责任的有效抗辩理由。能不支付的理由,也就是没有用作共同生活使用。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一人承担,一方就可以避免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回答2:

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认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也有义务偿还。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债务。

回答3: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都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4:

需要认定该外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外债虽然确实属于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但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经营中,则即使不知情、不追认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说,不知情并不是排除债务责任的有效抗辩理由。

回答5:

夫妻有一法不知情的情况下潜了外在,另一方要不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我想既然你们两个是夫妻,是一家人,无论谁有什么问题,两个人都要承担的,因为你们已经结婚了,就是一家人夫妻是一体的,不管哪一方欠债了,另一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夫妻是互相承担的,你饭菜的外在说是不知道,那是他的问题,说不到,也没有什么证明,所以我更知道,不知道,有一方欠两万债,外债或者是出现了什么问题?夫妻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只要你们有登记书,登记结婚了,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是一家人,所以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