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GDP平减指数计算通货膨胀率,是比较国内现期生产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和基年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不同。用以计算GDP平减指数的商品与服务的组合自动随着时间的变动而变动。因此,各类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动比例是否相同对GDP平减指数的计算没有影响。以CPI计算通货膨胀率则不同,CPI是指不同时期内,一篮子样本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和这些商品与服务基年的价格之比,因此,CPI反映的是其篮子中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化,并因其CPI篮子中各类商品的权重不同,不同类型商品价格变化的大小对CPI的影响很大。由于这种计算方法的差别,以GDP平减指数和以CPI计算的通货膨胀率,根据各自概念,即使计算的无比精确,二者仍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1965年至2005年期间,分别以GDP平减指数和以CPI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可以看出,除个别年份外,以CPI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和以GDP平减指数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在大多数年份都存在一些差异。
(二)存在差异的原因
这种差异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GDP平减指数反映了“国内生产”的所有商品与服务的价格,而消费价格指数反映了“消费者购买”的所有商品与服务的价格。这样一来“国内生产”而未被(国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与服务(如出口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化,反映在了GDP平减指数中,而未在消费价格指数中得到反映。同样,“非国内生产”而“被(国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与服务(如进口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化,反映在了消费价格指数中,而未在GDP平减指数中得到反映。因此以GDP平减指数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和以CPI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即使计算过程相当精确,也会存在差异。虽然这种差异既有可能是因以GDP平减指数偏离了实际的通货膨胀率水平导致的,也可能是因为以CPI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出现了偏差导致的,但足以说明以CPI计算的通货膨胀率时,由于未能全面反映全部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化,注定存在着偏差。
(三)以CPI计算通胀的弊端
以消费价格指数CPI计算通货膨胀率,通常还会从以下三个方面高估实际发生的通货膨胀水平。
第一,CPI的统计没有考虑因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所引起的替代效应。当存在可替代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化时,理性消费者往往倾向于选择价格便宜的替代消费品,这将使得CPI篮子中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化水平高于消费者实际选择消费组合的价格变化水平。
第二,CPI的统计没有考虑商品与服务的品质提升。生活中很多商品与服务的品质是不断提高的,如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就是很明显的例子,这种类别的商品价格水平的上涨,反映的往往不仅仅是简单的因物价水平上升而造成的价格上涨,而通常还包括其自身品质提高而造成的价格上升,甚至有时还会出现商品的品质大幅提升而价格却下降的现象。但不管是哪种原因造成了这类商品的价格上涨,反映在CPI中只能简单体现为物价水平上升。这样一来,CPI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物价上涨幅度,而没有考虑商品与服务品质的提升。
第三,忽略了技术进步。与商品与服务的品质提升相同,CPI往往不能反映体现在商品与服务中的技术进步,造成了对生活成本的错误高估。
据经济学家估计,利用CPI计算通货膨胀率大约高估实际通货膨胀率1%,亦即当CPI上涨2%时,真正的通货膨胀率大约只有1%,这样的误差幅度在通货膨胀率比较高时(如20%)影响不大,但通货膨胀率比较低时(如3%),就难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