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原告(起诉人)与被告(被起诉人)的基本个人信息,表明原告的诉求,写清楚事实真相,最后签名并日期。
《民诉法》对起诉状基本内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可以请律师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