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没有全额还款,只能按照最低还款额计算。只要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按照账单的最低金额还款,不会产生滞纳金,也不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这点请您放心。但会产生循环利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
循环利息举例说明: ● 假如您的账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3日; ● 4月5日银行为您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您从3月5日至4月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 假设本期账单内您仅有一笔消费,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商户请款时间为3月30日; ● 您的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 不同情况下,您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①若您于4月23日前,全额还清¥1,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 ②若您于4月23日当天,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为¥17.85元,具体计算如下:1000元×0.05%×24天(3月30日至4月22日)+(1000-100)元×0.05%×13天(4月23日至5月5日),循环利息 = 1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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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说法正确,但有几点没有提到,补充说明,一是你每月还款是否还够最低,没还足最低还款额是计收滞纳金,影响你信誉度的,二是利息也会产生利息,具体是你每一个月产生的利息会成为你第二个月的本金,同样每天万分之五计息,计出的利息在每三个月成为本金,直到你还掉所有金额,建议你不要,做分期还好一些.
若到期还款日之前仍未全额还清当期账单欠款,则账单上每笔刷卡消费分别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以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首先是你账单欠款总金额所对应的每一笔消费,分别从记账日开始,一般是消费以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每天万分之的利息,直到还款的前一天,剩下的欠款部分,再从还款的当天开始计算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知道将款项还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