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撞到了骑电车的人致其进医院,为了先就救人没等交警来就动车送伤员,现在对方让我垫付所有医疗费用

2025-03-18 14:30:05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车在现场可供交查寻负责一方,等待该结果出后在负也不迟。垫付不可是硬的态度,你在交警公安部未下达负责结果前有权拒绝他。

回答2:

因为当时没有经过交警处理,没有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不能明确双方是什么责任,现在对方让垫付所有医疗费用也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及时报警,通过交警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明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回答3:

赖上你了。该先拍照,再送人

回答4:

本来就是你撞的啊,当然对了。

回答5:

对的。

回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