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证可以任聘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该资格认证考试是为了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
扩展资料
护师证的报考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护师
护师证是护士岗位职称的一个层次从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到主任护师逐级提升。
护师证是护士岗位职称的一个层次
从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到主任护师逐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