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的思想主张

2025-04-16 0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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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观念
《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尽心上》)《吕氏春秋》(公元前三世纪)说:“阳生贵己。”(《审分览·不二》)《韩非子》(公元前三世纪)说:“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轻物重生之士也。”(《显学》)《淮南子》(公元前二世纪)说:“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氾论训》)
在以上引文中,《吕氏春秋》说的阳生,近来学者们已经证明就是杨朱。《韩非子》说的“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的人,也一定是杨朱或其门徒,因为在那个时代再没有别人有此主张。把这些资料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杨朱的两个基本观念:“为我”,“轻物重生”。这些观念显然是反对墨子的,墨子是主张兼爱的。《韩非子》说的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与《孟子》说的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有些不同。可是这两种说法与杨朱的基本观念是一致的。后者与“为我”一致,前者与“轻物重生”一致。两者可以说是一个学说的两个方面。
杨朱基本观念的例证
上述杨朱思想的两个方面,都可以在道家文献中找到例证。《庄子·逍遥游》有个故事说:“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曰: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犹代子,吾将为名乎?名者,实之宾也。吾将为宾乎?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归休乎君?子无所用天下为。”许由这个隐者,把天下给他,即使白白奉送,他也不要。当然他也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这是《韩非子》所说的杨朱思想的例证。
前面提到《列子》的《杨朱》篇,其中有个故事说;“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间。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这是杨朱学说另一方面的例证。《列子·杨朱》篇还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这些话把杨朱学说的两个方面,把早期道家的政治哲学,总结得很好。
《庄子》《吕氏春秋》中的杨朱思想
杨朱的哲学思想大体源出《老子》(如《老子》第十三章:“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第八十章:“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在《庄子》以及《吕氏春秋》中都能见到杨朱基本观念的反映。《吕氏春秋》说:“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复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孟春纪·重己》)这段话说明了为什么应当轻物重生。即使失了天下,也许有朝一日能够再得,但是一旦死了,就永远不能再活。《老子》里有些话含有同样的思想。例如,“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第十三章)这就是说,在为人处世中,贵重自己身体超过贵重天下的人,可以把天下给予他;爱他自己超过爱天下的人,可以将天下委托他。又如“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第四十四章)都表现出轻物重生的思想。《庄子》的《养生主》里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这也是沿着杨朱思想的路线走,先秦道家认为,这是保身全生免受人世伤害的最好的办法。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很坏,受到社会惩罚,显然不是全生的方法。但是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太好,获得美名,这也不是全生的方法。《庄子》另一篇中说:“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间世》)一个享有有才有用的美名的人,他的命运将会和桂树、漆树一样。
所以《庄子》里有一些话赞美无用之用。《人间世》篇中讲到一棵很大的栎社树,是不材之木,无所可用,所以匠人不砍它。栎社树托梦对匠人说;“予求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这一篇最后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无用是全生的方法。善于全生的人,一定不能多为恶,但是也一定不能多为善。他一定要生活在善恶之间。他力求无用,但是到头来,无用对于他有大用。
道家的发展
老子之后,道家思想大致沿着两个方向展开:稷下学派的一批人物以社会政治为中心,欲将老子的思想与管子的思想予以贯通,从而使道家由形上追求转至形下操作,形成一套治国之道;而后者以杨子、列子、庄周为代表,关切的是自我、自由与本真。属内在精神生命追求。
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全生避害。为了全生避害,杨朱的方法是“避”。如何避害呢,《云笈七签》指出:“先当避害。何者?远嫌疑、远小人、远苟得、远行止;慎口食、慎舌利、慎处闹、慎力斗。常思过失,改而从善。又能通天文、通地理、通人事、通鬼神、通时机、通术数。是则与圣齐功,与天同德矣”。
可是即使如此,也还是没有绝对的保证。不论自然界、社会界、事物的变化中总是有些没有预料到的因素。尽管小心翼翼。仍然有受害的可能。老子早把话说穿了:“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第十三章)这种大彻大悟之言,《庄子》有许多地方加以发挥,产生了齐生死、一物我的理论。它的意思也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生死,看物我。从这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就能够超越现实的世界。这也是“避”的一种形式;然而不是从社会到山林,而很像是从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庄子》的《山木》篇有个故事,把这一切发展都表现出来了。故事说:“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
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
“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放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这个故事的前部分,表现的就是杨朱所实行的全生理论,后部分则是庄子的理论。这里所说的“材 ”,相当于前面引用的《养生主》所说的“为善”。“不材”,相当于“为恶”。“材与不材之间”,相当于“缘督以为经”。可是一个人如果不能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那么这一切方法没有哪一个能够绝对保证他不受伤害。不过,从更高的观点看事物,也就意味着取消自我。我们可以说,先秦道家都是为我的。只是后来的发展,使这种为我走向反面,取消了它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