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几个人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应该去乡镇一级的政府要求却权,由乡镇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切认定,确定该地的权益人之后才能说房子的问题。本案中,双方涉及到的焦点是宅基地,宅基地确定后,房屋也就确定了。所以说宅基地是根源,至于哪个宅基地表有效,如果都盖有村委会甚至镇政府的章,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说哪个有效哪个无效,只能通过确权程序,如果确认宅基地属于你的,显然就否则了你哥哥的表,所以说确权的程序非常关键,应该重视这个环节,因为镇政府在确权过程中会要求双方提供,宅基地的原始来源,你就可以把1986年盖的房子你哥哥是2006年拿的批单,事实上房子压根就没有盖,等等这些情况向镇政府说明。这样镇政府综合各自说明的情况以及在村委会或镇政府所留存的土地档案,来综合认定到底谁对宅基地比较有效。
您好!我国不实行土地私有化。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属于集体所有,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宅基地的归属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倒是可以属于村民的。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几个人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应该去乡镇一级的政府要求确权,由乡镇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切认定。一旦乡镇政府确认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就是合法有效的。谢谢阅读!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